(记者刘娟通讯员梁新义)经市政府同意,1月19日起,我市城区巡游出租车营运价格正式调整,早5时至晚23时起步价为7元,晚23时至次日早5时起步价为10元。
根据市发改委发布的《关于调整荆州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营运价格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规定,早5时(含)至晚23时(不含)起步价为7元,起步公里2公里(含本数),晚23时(含)至次日早5时(不含)起步价为10元,起步公里3公里(含本数)。
运营期间,超过起步公里至10公里,价格为每公里1.7元;超过10公里,公里租价为每公里2.5元。乘客每次用车等候时间在5分钟内的不计费,同一营运趟次超过5分钟的,超过部分累计计时计费,以每3分钟为一时间段,每段加收1元,不足3分钟按3分钟计费。经过收费公路、高速公路、桥梁、隧道等所发生的通行费用,由司机先行支付后,据实向乘客收取。
《通知》中明确规定,出租车在营运中实行全程打表计价,不得议价。如遇到出租车价格问题,可拨打市运管局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办公室电话0716-8278180、市市场监管局举报投诉电话12315、市长热线12345进行举报投诉。如有相关政策问题,可咨询 0716-8852007。
为确保出租车营运价格调整的合理性、科学性,市发改委依次履行了运价调整成本监审、成本公开、成本测算、集体审议听证方案、组织召开听证会、公开征求社会意见、开展风险评估、集体审议调整方案、报市政府同意等程序。价格调整的标准,根据运营成本、居民和驾驶员收入水平、交通状况、服务质量等因素,进行综合考量后制定,旨在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,维持城区出租车从业人员的相对稳定,促进行业健康发展。
据了解,此前,我市出租车营运价格为2014年制定出台,已执行超过8年时间,与全省大多数中等城市相比,我市出租车营运价格处于较低水平。近年来,由于各项费用不断上升,运营成本随之增加,给出租车经营带来一定影响,是此次价格调整的主要原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