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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记者马骁 通讯员洪融宣)近日,司法部表彰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,其中,洪湖市法律援助中心被表彰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,系我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。
近年来,洪湖市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参与处置洪湖市在经济发展、社会转型中出现的重大复杂事件,切实保障公民和有关当事人合法权益。同时,发挥无偿法律服务优势,积极为弱势群体提供均等、普惠、优质、便捷的服务,每年定期开展法律援助“春”字号行动、“法律援助助力农民工维权”专项活动,建立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绿色通道,并落实刑事案件辩护全覆盖,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、保障改善民生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。